2月27日 多云真的不知道,是我运气太好还是太差,去学校的路上竟然遇到了贼。
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:
115路车上,我坐在我习惯的公车最后靠近人行道的座位上,上来个男的,板刷头,棕色外衣
,公文包,很正直的样子。如果导演要人演扒手,也不会要这种群众演员。
我没有管这么个不起眼的沙子,继续大包小包放在胸前,敞开着我的休闲西装(我发誓这辈
子在车上都不会敞开衣服了)。
突然感觉有谁拉我衣服,我下意识的抽动我荡下的衣摆,看了看边上那个貌似很正直的人。
他坐在我左边,公文包放腿上,右手搭在公文包上,左手藏在公文包后,手指离我衣服不到3
公分。突然怀疑那是个贼,因为白痴都知道,这种坐着的姿势是不舒服到极致的。
我从外面拍了拍我的衣服,在内侧的手机和交通卡还在。还好,我注视着这个男人。他竟然
目视前方,一动不动。相信有人注意到你时候,你总会也朝对方看看吧,可足足半分钟,那
家伙竟然如石佛一般。我裹紧衣服。他在车刚停时下了车。
身边没人,我整理衣服,竟发现衣服从里边已被剪开了口子,内侧口袋也穿了,好手艺啊。
手机只要重心一划就落地了。
突然对那位神偷感到敬仰万分,竟偷到我头上来了。他今天一定会死于车祸,抑或是心脏绞
痛,总之不得好死。
虽然他没得手,不过竟然划坏我外衣。畜牲吗。
从来对贼这一行很尊重,悄悄来,悄悄走,带走想带走的,却不改变任何想改变的,可现在
的贼其手段之卑劣,道德之沦丧实在让我这么个海贼都感到愤慨。
贼啊,今晚,大概就会遭天谴的吧。